2008-3-3 15:20:47 阅读278 评论0 32008/03 Mar3
关于《社会保险法》的几点建议
一.社会保障要执行广覆盖、低标准、高统筹的原则。基于社会公平正义与国家现代化、城市化的要求,实现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最大化是必须的,而基于中国生产力还不太发达的现状,维持社会保障的较低标准也是保证广覆盖的必要条件;社保基金目标要实现全国统筹,最低是省级统筹,要实现个人与统筹帐户畅通转移。
二.在科学详细合理核算的基础上降低缴费比率,个人不超过工资的10%(目前10.5%),企业缴费率最高不能超过职工工资额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