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保险法》的几点建议
关于《社会保险法》的几点建议
一.社会保障要执行广覆盖、低标准、高统筹的原则。基于社会公平正义与国家现代化、城市化的要求,实现社会保障覆盖面的最大化是必须的,而基于中国生产力还不太发达的现状,维持社会保障的较低标准也是保证广覆盖的必要条件;社保基金目标要实现全国统筹,最低是省级统筹,要实现个人与统筹帐户畅通转移。
二.在科学详细合理核算的基础上降低缴费比率,个人不超过工资的10%(目前10.5%),企业缴费率最高不能超过职工工资额的15%。
社保基金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按职工工资的10%:10%:10%或者5%:10%:15%的比例筹措、缴交;养老保险总费率不超过15%,单位个人各负担一半;医疗险单位5%,个人2%;失业、工伤、生育险缴费率也可适当降低或合并。效益好的单位可以用企业年金进行补充。
而目前企业缴交的费率高达33.3%以上(养老20%,个别地方更高,比如上海是22%;医疗10%;失业2%;工伤最低0.5%,平均1%以上;生育0.8%),大大高于国际水平,如果所有企业都全员全额缴纳社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根本承担不起,结果只能是进行无奈规避(现在很大部分企业就是这么做的)。本建议最后对此进行详细分析。
而目前按照企业以20%比例为职工缴交养老险,每缴费一年职工退休后按上年社平工资1%来领取统筹部分养老金,职工平均领取养老金15年来静态计算,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部分还多过职工最终领取的数额(多了1/3),国家从中还赚了,这是明显不合理的。
而就目前社保还未实现全员覆盖的情况下,据2007年11月底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表的《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可知,五大类社保2006年当年都已经实现较大比例的资金富余,结余率从22.4%到49.9%(见最后附文)。
所以说降低缴费率特别是企业的缴费比例是必要也是可行的。否则企业无奈规避的恶果是一方面不为很大一部分职工缴纳社保金,另外一方面大幅降低缴费工资基数。
三.养老保险一个专户,失业、工伤纳入养老保险中;医疗一个专户,生育纳入医疗保险中,医疗保险取消个人账户,降低报销起点;这样在降低费率的情况下有利于资金的调剂与平衡。
四.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统一的社保体系。消除社会人员与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双向流动的障碍。公务员与社会其他行业两套彼此独立,封闭运行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造成的不但是不公平,而且还有其他的负面影响。
第一个负面影响是形成公务员与社会之间完全封闭的壁垒,公务员如果想离开政府岗位到社会其他行业从业,就会失去将来诱人的退休保障,而因为没有参加社保,他们到社会后与社保不能衔接,他们以前的工龄中社保是空白。对于作为雇主的政府来说,政府也无法辞退和精简公务员,因为他们没有失业保险,精简或辞退后他们也就失去了保障;对于公务员,他们一旦进入公务员行业,就一定要赖在政府,直到退休,等待由政府养老送终。轻易离开就等于后半生没有着落。这形成公务员能进不能出的局面,形成公务员终身制的局面。
第二个负面影响是,公务员对于社保基金的安全性麻木不仁。公务员是最有能力维护自身利益的一个群体。现在,社会保险基金被挪作他用的现象比较严重,社保资金的安全性一直面临巨大的挑战。如果公务员保障能够纳入到统一的社保体系中,则他们将不会允许一些人违法将社保基金挪作他用,对自己将来的养老送终形成威胁,来自公务员的监督,是保证社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方面。但是,现在,公务员完全自外于社保体系之外,社保基金安全与否和他们没有切身利害关系,他们也没有动力去关注基金的安全,有的甚至还积极参与对社保基金的违法使用。
第三,公务员不纳入社保体系,不利于扩大社保覆盖面,缩小社保缺口,而缩小缺口的办法之一就是增加覆盖面,让更多的人参加社保。现在,包括公务员在内吃财政饭的人员达到千万人,这些人加入社保,将会有效解决社保资金缺口难题。
五.实行外地户口职工缴费地退休原则。长期不在户口所在地工作与缴费的职工,应该允许其自由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或者缴费地退休,享受相应养老与医疗待遇。而现在各地政策比如北京就限制外地户口本地缴费职工退休后在本地享受医疗待遇。
六.放弃平均工资,而采用中位数工资作为保险缴费基数。
因为有60%-70%的人在平均工资水平以下,而在中位数工资之上与之下的各占50%,这样就比较科学合理,避免了小部分高工资职工对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拉升。
七.将社保最低缴费比率降低到社平或中位数工资的40-50%(或最低工资标准,现在最低缴费工资是社平工资的60%)。
因为在社平工资60%以下的职工比例很大(应该在30%-40%左右),相对来说这部分职工的职场竞争力较低,如果按照社平工资60%作为基数来缴费,实际上单位与个人缴交的比例都比规定的比例要高,最后往往导致单位不愿给这部分员工缴纳保险,而且对扩大就业也极为不利。
八.养老保险可实行夫妻捆绑制度,医疗保险可实行家庭捆绑制度。
因为男职工的工作时间长,平均寿命短,女职工工作时间短,平均寿命长,有部分女性到中年以后往往不再就业,如果作为家庭经济支柱的男性因故辞世,其配偶的生活可能陷入困境,而养老保险实行夫妻捆绑制度,也有利于家庭与社会的稳定。而医疗保险实行家庭捆绑制度,是国际上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
九.提高当前的养老金比例,要保证退休金不低于退休前收入的60%。而现在企业退休职工的退休金水平还较低。
十.要用合适的方式将农村居民与进城务工人员也纳入社保体系,不能再造成城乡二元化差别。
十一.关于社保资金历史欠账缺口问题,一方面需财政补贴,另一方可以将国有企业的利润的一部分划拨过来,毕竟保证国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十二.积存的社保基金可以由不同的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增值,以促进竞争,保证基金增值。
十三.在降低了企业缴费率的基础上要加强社保基金征管与使用支出的审计。
中国逐渐迎来了老年社会,将来大部分的人口也将都居住在城镇,社会保障问题如果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将会是中国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进而解决这个重要问题,而《社会保险法》的适时制定已是个好的开始!
附:关于第二点建议即降低企业缴费比率的说明:
1.
按照经济学观点,一国的GDP从价值分配的角度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企业职工工资福利保险、国家税费、企业利润、企业折旧(我从第一次分配的角度来划分);其中企业员工工资福利保险占50-60%左右,国家税费占20-30%,企业利润占10-20%,企业折旧占10%左右。
从媒体报道得知,以2005年数据来计算,根据国家统计局城调队对全国内地31个省市中的27个的调研,全国职工薪金收入近9万亿元,按照28%的养老基金缴费率,9万亿的薪金收入当年归入养老基金的金额高达2.52万亿元,而当年全国国有企业利润总额才9047亿元,加上民营外资企业应该也不会超过2万亿元,实际当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才4250多亿元,两者差额超过2万亿,比2005年全国所有企业的利润之和还多。按照28%的高标准缴纳,难道所有的企业都不需要利润了吗?显然不可能。而这还不包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部分。2005年GDP18万亿元多一点,全国职工薪金收入近9万亿元加上社保福利(此数据应该包括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占GDP的正好为50-60%。
以上数据也许偏高,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2005年全国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8万元多一点,在全国城镇就业的职工人数在3.5亿左右,除去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员工,企业职工大约3亿左右,那么2005年全国城镇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应该在5.4万亿元,为9万亿的60%,如果全民足额参保,2005年的全部社保缴费应该为5.4万亿元×43.8%=2.3652万亿元,也是实际缴费的好几倍,也超过全部企业的利润总额。而这还不包括住房公积金。
以上我详细计算的目的是什么呢?我的观点是:现在国家规定的社保费用企业承担的费率绝对大大超过企业所能承受的水平,实在不合理,国家不能让企业承担历史的包袱。由此所造成的恶果是企业一方面不为很大一部分职工缴纳社保费用,另外一方面大幅降低缴费工资基数。例证如下:
据媒体报道,“2006年前三季度,全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基金收入继续保持增长。9月底,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242万人,比上年底增加754万人,同比增长4.3%;统计还显示,1—9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35亿元,同比增长16.1%,其中征缴收入增长20.1%。
另外,1—9月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1100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330万人。1—9月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72亿元,同比增长19%,支出133亿元,同比减少3%;医疗和生育保险方面,前三季度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扩大,制度运行平稳,基金收支基本平衡。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66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184万人。1—9月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217亿元,同比增长24%;支出902亿元,同比增长19%;截至9月底,全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6174万人,比去年底增加766万人。
此外,截至9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9447万人,比去年底增加969万人,提前并超额完成全年9000万的扩面任务。1—9月共计全国有61.66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以上资料,9月底,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8242万人,1—9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35亿元,按照3亿企业职工总额算,才占企业职工总数的60%左右,如果按照3.5亿左右全部城镇职工算,才50%多一点,即是说还有40-50%的职工应该却还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而其平均缴费工资经计算才878元;参加医疗、工伤的职工人数还要少,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平均缴费工资经计算才728元。按照2005年全国职工工资1.8万多元计算,去年的职工的平均工资就已经超过了1500元。2006年的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只是上年的平均工资的60%与50%不到,这个就证明了我的上述观点。
2.“而目前按照企业以20%比例为职工缴交养老险,每缴费一年职工退休后按上年社平工资1%来领取统筹部分养老金,职工平均领取养老金15年来静态计算,企业为职工缴纳的部分还多过职工最终领取的数额(多了1/3)”,计算如下:
以一个职工缴费30年计算,企业为其缴纳的统筹养老社保费为:30×20%=6倍的年静态工资,而其退休后按照平均15年退休年限从政府领取的统筹部分养老金为:15%×30=4.5倍的年静态工资,政府不但不用补贴而且还有赚头(目前我国男职工退休年龄60岁,平均寿命71岁,平均退休年限11年;女职工退休年龄55岁,平均寿命74岁,平均退休年限19年;男女职工平均退休年限15年。虽然实际上退休年龄要早些,但这是政府出于为青年就业腾出岗位的考虑,不是职工个人行为)。
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基本情况》部分数据:
截止2006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8766万人,按制度规定,城镇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为76%。2006年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310亿元,总支出489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和2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1413亿元,累计结存5489亿元。(结余1413亿元,结余率22.4%)
到2006年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达15732万人,其中:在职职工11580万人,退休人员4152万人。1997—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年均增长57%,支出年均增长55%。2006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47亿元,支出127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4%和18%。(结余470亿元,结余率26.9%)
到2006年底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1187万人,按制度规定,城镇参加失业保险覆盖率为78%。2006年,全国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85亿元,基金支出193亿元。到2006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08亿元。(结余192亿元,结余率49.9%)
到2006年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0268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2537万人),按制度规定,工伤保险覆盖率为69%。当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78万人。2006年,全国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2亿元,支出69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和44%。(结余53亿元,结余率43.4%)
到2006年底全国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459万人,按制度规定,企业生育保险覆盖率为52%。当年全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108万人次。2006年,全国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2亿元,支出37亿元。(结余25亿元,结余率40.3%)